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我院2023年博士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和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补录),详见下表。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27-68778331 邮箱:yjs@sgg.whu.edu.cn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