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武汉大学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武大本字〔2015〕123号),学校决定于2021年开展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以表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