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首页 > 信息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我院再次获评武汉大学2009年度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优胜单位 时间:2013-04-11

2010年4月2日下午,在法学院报告厅召开“武汉大学2009年度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暨2010年度责任书签字大会”。 在此次安全工作会上,学校全面总结了2009年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今年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校长顾海良,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副校长黄泰岩,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处长王贤政,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政委李水生,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黄泰岩副校长宣读了《武汉大学关于表彰2009年度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校领导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两个优胜单位和基建管理部等17个先进单位颁发了奖牌。我院连续两年(2008-2009年度)荣获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始终如一重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把它纳入学院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在党政联席会上经常讨论研究该项工作,每个月都有一次例会要将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作为重点讨论,学院领导认为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无小事,责任重大,时刻系在心头,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做好了,教师专心开展教学科研,教学科研中心任务就有了安全保障。学院长期贯彻落实学校精神,实行由学院院长李建成教授为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第一负责人,行政副院长沈作霖为第二负责人的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领导体系,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多检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安全目标责任。根据学院的内设机构布局,建立了学院三级所、室、中心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体系,建立了四级消防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人,与学院所属每个单位和全部内设机构、挂牌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份,把责任制落实到最基层。节假日值班及重点部位的值班、人机防范,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做到了领导组织有力、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