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指导、培训与纪检督查,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宜斌 晏金柱
副组长:邹贤才 郭重奎
成 员:闫 利 史振华 胡俊英
秘 书:褚丽丽 朱李赟 迟宗宝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检工作:
组 长:郭重奎
成 员:程新明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剩余指标 |
上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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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55 |
55 |
90 |
90 |
350 |
4 |
6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2 |
5 |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2 |
4 |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2 |
3 |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55 |
55 |
90 |
90 |
340 |
2 |
4 |
测绘工程 |
55 |
55 |
90 |
90 |
340 |
21 |
34 |
强军计划 |
30 |
30 |
45 |
45 |
225 |
/ |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三、调剂
2023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复试QQ群另行通知
要求:复试考生于3月24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缴费、交表等事宜。资格审查时,须持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用于验核身份。复试费用:100元。
(二)复试时间和内容
复试将于3月24日-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23测绘硕士复试群”发布。复试内容如下:
1.编程能力:学院机房现场进行,时长120分钟,考核编程能力;
2.外语口语:现场口语测试,时长5-10分钟,考核外语基础会话能力;
3.综合面试:现场面试,时长10-15分钟,考察学业知识,治学态度,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方法
1.成绩核算办法
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20%;
复试成绩=编程能力测试成绩×30%+外语口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外语口语测试”、“编程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复试中各科目及格线为60分,任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评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方法
按照总评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指标录完为止。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助体系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测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前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人:褚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331,电子邮箱:llchu@sgg.whu.edu.cn;崔老师(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7-68754125,电子邮箱wdyz@whu.edu.cn(电话联系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反映情况要实名、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九、其他事项
1.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将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开展。
2.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的,取消其学籍。
3.复试考生食宿自理。
4.请复试考生关注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主页。若有重大变化,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发布消息。
5.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实名申请加入“2023测绘硕士复试群”:576070059,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群消息。
6.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复试名单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