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 > 正文
关于“潮位监测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科技成果现金奖励的公示 时间:2025-12-15

  根据《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现对我校“潮位监测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5[39]

成果名称

潮位监测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号

202411453428.1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51130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5420621002559

合同收入额

100000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

实际到账额

100000

到账20251212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评估费(元)

200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4195

其他(须具体载明)

30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净收益(元)

93505.00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65453.50

受让单位

北京经纬致用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畅鑫

工号:00033226

联系电话

18627770280

所在二级单位

测绘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  名

身份证号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64030219900131XXXX

70%

45817.45

金涛勇

42900619820416XXXX

20%

13090.70

 

42052119930523XXXX

10%

6545.35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601

公示媒体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站

测绘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51215--20260105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687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