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知 首页 > 专题网站 > 安全宣传教育 > 安全通知 > 正文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全员实操实训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4-07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文件

武公消〔2015〕 13 号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全员实操实训月”活动的通知

防火监督处,各消防大队:

为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单位员工逃生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按照单位员工全员“会报警,懂疏散,小火使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要求,支队决定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人员(含商户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全员实操实训月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含火灾高危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具体分为全员普训和重点岗位人员特训两种方式。各大队、防火处监管科应于4月30日前完成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员普训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完成重点岗位人员特训工作。5月底,支队将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技能实操比武竞赛。

三、培训内容

(一)全员普训

1、实操实训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

2、牢固树立发生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意识,熟练掌握如何组织人员疏散及自救逃生基本技能;

3、熟悉掌握消防安全“三提示”、“四个能力”重要具体内容。

(二)重点岗位人员特训

1、采取“随时、随地、随机,实抽、实测、实操”的方式开展本单位隐患自查;

2、熟练实操火灾应急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处置流程;

3、组织开展灭火逃生实战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全员实操实训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是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各大队要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大队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大队要落实培训计划,逐一开展,全面覆盖,要督促监督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授课方案,通过典型案例、现场实操等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授课,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5月底,将通过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大队参加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技能实操比武竞赛的重点单位名单,并对比武成绩进行通报排名。

(三)强化督导,筑牢基础。防火监督处要对各大队实操实训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暗访,对在此次培训活动中效果不明显、工作不扎实、经培训后仍然不会实际操作的单位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移交相关大队依法处罚,并倒查消防监督员和辖区大队长的工作责任。各大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单位员工逃生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筑牢辖区火灾防控基础,对于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技能实操比武竞赛成绩优异的大队,将纳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

附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隐患自查方法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