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时间:2017-0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为推动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及技术创新,表彰成绩优异、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及实施单位,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自2005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工作。目前,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2年以后(含2012年)完成的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符合“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均可申报参加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

二、申报项目应填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详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附件二),并按“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四、提交申报项目电子版一套,申报材料按照A4纸幅面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提交word版(非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生成独立文件并以项目名称(一)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二)”按“项目内容介绍”五部分并根据每部分所列目录依次组织材料,生成独立文件(要包含项目内容介绍目录)并以项目名称(二)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三)”按“申报附件目录”每一目录独立生成文件夹并将附表三内容盖章扫描文件放进相应文件夹中。

五、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项目竣工验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六、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设白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四个级别,

七、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等级的办法,项目最终获奖等级不高于所申报等级。

八、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九、参加申报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单位必须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十、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十一、荣获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十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联系人:谭吉安 谢立娟

联系电话:(010)63881407 63881406

传真:(010)63881410 E-mail:csgpc@163.com

工程奖QQ群:375609068 63279240 63065421

全文下载:

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