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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3-04-07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奖励文件规定,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包括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和专利奖,都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登记,获得成果登记号才能进行报奖。

申报奖励的老师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的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webinfo/2006/09/1180054675793953.htm,在该页面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3.0)》软件,下载完毕后解压缩并安装,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工作。最后,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注意:导出的电子文件应该是*.arj形式),请注意要将文件导出至到C盘的根目录下。

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中选择《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一项,系统将自动打印(请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上交学校科技部成果办,然后由学校统一报送至教育部。

各类项目成果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一)凡拟登记应用技术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

l、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等)和研制报告、应用证明;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2.《科技成果登记表》纸制版和电子版arj文件,以上文件资料各一式一份,复印有效。

(二)凡拟登记基础理论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

1、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2、论文被引用的证明。

3、《科技成果登记表》纸制版和电子版arj文件,以上文件资料各一式一份,复印有效。

(三)凡拟登记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

l、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

2.研究报告。

3、《科技成果登记表》纸制版和电子版arj文件,以上文件资料各一式一份,复印有效。

以上材料请于7月25日-8月12日送至学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联系电话:68772103 电子邮箱:wdcg@whu.edu.cn

联系人:谷岩松

武汉大学科技部

2008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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