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各研究所、中心、指导教师及2020届本科生:

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根据本科生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及《测绘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其中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各单位负责人,秘书由本科教学秘书担任。

2.各单位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可由博士后或研究生担任,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等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1.指导教师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附件一)要求,指导学生独立撰写论文。学生完成论文后,由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后简称“论文管理系统”)里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截止日期:5月13日。

2.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评阅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在论文管理系统里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截止日期:5月14日。评阅教师由各单位负责人指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应认真审核论文并填写详细评阅意见,对内容、格式、图表、字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及重复率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应不予通过。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教师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评阅。

三、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2)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3)论文评阅不合格者;(4)由他人代写论文者;(5)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6)伪造数据者;(7)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者。

四、答辩形式

答辩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线上平台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并将答辩小组QQ群做为备用平台。特殊情况必须线下答辩的,由学生于答辩前三天向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本科生院批准后方可现场进行答辩。

五、答辩准备

1.各研究所、中心做好论文评阅及首批答辩的组织工作,各答辩小组的答辩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6人。请于5月8日前将《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安排表》(附件二)报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于答辩前统一公布答辩学生名单及答辩安排等。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答辩的指导,答辩前组织学生进行试讲。

4.答辩委员于答辩前登录论文管理系统查阅学生论文。

5.各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及学生须提前掌握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答辩秘书须掌握录屏软件的使用方法。各研究所、中心应指定专人对平台的使用进行测试,并确认答辩小组成员是否熟练使用线上平台,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答辩期间应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秩序正常。

6.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前安排学院答辩巡查工作。巡查小组由学院领导、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学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通过巡查及时了解各答辩组的答辩情况。

六、答辩安排、流程及要求

1.答辩时间安排:

(1)首批答辩。5月15日前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首批答辩,答辩时间:5月19日-20日;

(2)推优答辩。各研究所、中心择优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的学生参加推优答辩,要求论文检测结果A级,答辩成绩85分以上,其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8%,答辩时间:5月25日。

(3)推迟答辩。5月15日-21日,经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推迟答辩;首批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完善后,可以参加推迟答辩;答辩时间:5月25日。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三;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答辩工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四。

七、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占总成绩40%)、评阅教师评分(占总成绩20%)和答辩评分(占总成绩40%)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出现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以及答辩成绩不及格的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答辩成绩。各答辩小组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成绩≥85分为优秀)控制在答辩人数的30%以内。

、材料归档

1. 纸质材料。答辩秘书将答辩表决票及答辩评分表于答辩后两天内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归档。

2. 电子材料。(1)答辩秘书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周志(含电子签名)、答辩录屏及图片等电子材料汇总,并于答辩后两天内提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参加首次答辩的学生于5月22日前将开题报告和论文终稿两个文件的电子材料交各班学习委员,要求:WORD或PDF版,题目必须与论文管理系统中的题目一致,文件名命名方式分别为“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学号-姓名-论文”;各班学习委员于5月23日前将汇总后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09089178@qq.com;参加推迟答辩的学生于答辩后提交电子材料。未提交材料的学生不能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九、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遴选

学院根据推优答辩的成绩,按照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单。

附件一: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书写印制规范

附件二:测绘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安排表

附件三:测绘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及答辩流程

附件四: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答辩工作操作手册

答辩通知附件

测绘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