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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9-07-09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2019年开展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以表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评选与奖励参照《武汉大学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附件1)。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武大本函〔2019〕9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教育技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为2017年以来完成,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已获得过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如果获奖成果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电子版提交Excel表格格式。

2.《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一式1份, 电子版须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

3.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模板见附件4),一式1份,电子版须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

4.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首页须附目录),一式1份,电子版须提交PDF格式。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学院申报时间。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褚丽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chu@sgg.whu.edu.cn。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截止日期:2019年9月6日。

(三)学校申报时间及方式。本次申报在“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网址:http://202.114.74.134/jxps)进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生成网上申报平台邀请码,申报教师于2019年9月17日前登录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提交除汇总表之外的所有申报材料,系统到期会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作弃权处理。

(四)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

(五)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发文公布获奖名单。本次评选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并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2.《2019年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成果总结报告

附件

测绘学院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