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厅局级干部“深化国家科技计划、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专题研讨班在京举行。参训对象为各地方科技厅(局)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科技部门负责同志,中央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单位法人代表、重大科研项目单位牵头人等。科技部副部长黄卫应邀出席并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加快推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主题作重要讲话。
从会议上获悉,2017年科技部将继续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完善新5类科技计划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全面按照新计划体系运行,工作重点从构建新体系转到支撑新发展。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制定各类计划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强化成果产出和绩效管理。推动实施科技计划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对外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评审、信息公开等管理流程与机制,加强对中央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相关政策的跟踪落实。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回头看”,分析改建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2017年底,还要启动7家改建专业机构的改建验收评估工作。
新5类科技计划布局初步成型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30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合力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统筹协调,促进科技创新与各领域发展的协同。纳入整合范围的近百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基本完成优化整合,新5类科技计划布局初步成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资助计划、重大项目立项安排等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方案和新工作规则经科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工作规则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研发计划立项1300多个项目,涉及中央财政资金320多亿,2016年度130多亿已拨付。承担单位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立项数量明显减少,资助强度显著增加。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设立9支市场化运作的基金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初步形成顶层设计方案。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发挥法人单位作用、加强经费管理服务、扩大科研人员资金使用自主权等提出针对性举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专业机构全面承接国家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全程嵌入式科技计划监督和评估体系正式运转,实现专业机构和重点研发计划全覆盖。在促进团队协作、减轻申报工作量等方面推出改革举措,加强信息公开,评审专家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继续推行网络和视频评审,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和留痕管理。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制定出台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更好实现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
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从修订法律、制定配套政策到部署具体行动的“三部曲”。教育部、中科院、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国防科工局等制定了细化落实文件。以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为重点,围绕产业需求发布11个领域521项成果包。一批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加快发展。河北·京南、宁波、浙江3个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启动;江苏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进170项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社会投入过百亿元;内蒙古积极探索荒漠化防治技术产业化创新模式。各省市都创造和积累了成果转化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取得了新成效。
科技军民融合深入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成为重要建设内容。与中央军委科技委等建立了科技军民融合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专项规划。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论证设立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建设布局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陕西、四川等地积极探索科技军民融合新模式。
重点政策加快落实和完善
发布《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出台《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有利于激励创新的中长期分配机制初步建立。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研人员出国分类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制度更加规范。研究形成开展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研究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普惠性政策进一步落实,新增备案高新技术企业2.5万家,累计达10.4万家,据税务总局统计,2015年减免高企所得税1150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税收约760亿元。制定生物安全政策和规划,推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立法。
创新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
研究形成《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中科院、工程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编制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厘清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创新调查制度基本建成,国家、区域、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科技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25个省市建立报告系统,上线报告超过7万份。
各部门加快职能转变,协同联动格局初步形成。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研究所分类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教育部完善高等学校科研体系,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启动建设。科技部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规划编制、区域创新、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海洋局、气象局等在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机制初步建立。
目前,科技体制改革的主体架构已经基本建立,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创新发展活力正在不断得到增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近百项科技计划基本完成优化整合,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基本成型。《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松绑助力,激励创新的中长期分配机制初步建立,科技人员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落实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2016年高企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收减免共计接近2000亿元,撬动企业研发投入超过1.2万亿元。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出台落地,必将极大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
2017年,深化改革攻坚的重点任务有以下几点:
1. 完善国家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建立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国家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建设。健全技术预测长效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动向研判。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科技创新统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推进新一轮企业、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创新活动统计调查,研究发布创新调查系列报告。
2.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
完善新5类科技计划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全面按照新计划体系运行,工作重点从构建新体系转到支撑新发展。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制定各类计划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强化成果产出和绩效管理。推动实施科技计划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对外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评审、信息公开等管理流程与机制,加强对中央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相关政策的跟踪落实。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回头看”,分析改建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2017年底,还要启动7家改建专业机构的改建验收评估工作。
3.深入推进监督管理改革
结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际,细化制定科技监督相关细则和科技评估工作规范。制定实施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及结果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咨询评审专家的随机抽查和电话访谈,强化项目和资金执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年度监测评估;推进监督和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和“回头看”,加强监督问责和责任倒查。建设科研诚信和信用工作跨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联合惩戒。